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
关于进行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一五”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
各课题管理单位:
根据《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一五”规划课题管理办法》,我办将对2006年度课题进行中期检查,相关要求如下:
一、重点课题(资助经费)、青年课题(资助经费)由我办直接检查,请各管理单位将《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一五”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》收齐后上报我办。我办将组织有关专家对《中期检查表》进行会议检查,并将抽取部分课题进行实地考查。
二、重点课题(自筹经费)、青年课题(自筹经费)、立项课题由各高校管理部门或大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检查,将《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一五”规划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( 市、高校)》上报我办,《中期检查表》留存。
三、请课题主持人认真填写《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一五”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》,具体要求见表中相关内容。
四、继续执行升格与降级制度。在检查过程中,如发现研究质量高、成果丰富的课题或研究水平低、无进展的课题,各管理单位可以将其材料上报我办。在请有关专家评议后,我办将根据情况对其进行升格或降级处理。
五、《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一五”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》和《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一五”规划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( 市、高校)》请到我办网上下载,网址:www.jssghb.cn
六、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一五”重大课题不在此次检查之列。
七、请各管理单位在2008年5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我办。上报材料包括以下各项:
1、重点课题(资助经费)、青年课题(资助经费)中期检查表;
2、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一五”规划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( 市、高校)》;
3、建议降级或升格的有关项目的《中期检查表》,请完整阐述部门管理意见,并加盖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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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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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2月28日 |
附件1:《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一五”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》
附件2:《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一五”规划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( 市、高校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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